产品与服务

银行保函
公司保函
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预付款保函
支付保函
质量保修保证保函
农名工工资支付保函
经济合同履约保函
常见问题

质量保修保证保函

担保人应工程承包方或供货方的申请,向业主或买方出具的保证被保证人履行保修期或维修期内合同义务的书面文件。在保证期间,若非因购房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和公共部分)及配套装置发生质量问题,而开发商或有关责任人在房屋保修期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购房人有权依据保函和《房屋质量保修保函理赔程序》,在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对被保证人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以及权益人为防止或减少房屋及配套装置和房屋内的财产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予以赔偿。

保函详情

质量保修保证保函的适用范围

1、适用于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合同执行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业主或买方要求承包商、供货方如约履行保修、维修义务的情况,是合同义务正常履行的保证; 2、在工程承包、供货安装等项目进入保修期或维修期后,业主、买方为避免工程、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包方、供货方不愿或不予进行修理、更换和维修,造成自身损失,往往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在履约保函期限届满前提供质量保函,对其在保修期内的行为进行约束。

质量保修保证保函的作用

担保额度

质量保修保证保函担保金额一般为合同标的额度的5%。

担保期限

担保时间为工程完工或货物交接到位日至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保证期满。